繼高三第一張罰單『逆向撞警察』,現在第二張罰單出現了...

本來就知道該來的躲不掉,可是也寄太慢了吧!都快1個月了

還自己妄想說那一道閃光應該是閃電..

地點還是在新竹...叫我怎麼交代=皿=,話說這照片也拍的太好了

一清二楚高畫質,我當時是超速耶!連我的車牌的小香菇都看的到

還好是罰1400而已,之前不知道誰跟我說2400,我整個『剎勒但』...

事情總會接連而來,手機費、罰單、指考報名費、練琴費...

唉...要是自己有能力負擔就好了

總之以後決不再浪費這種冤望錢

自己要學聰明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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